高新区国税局以严格执行税法支援灾区
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发生了里氏8级大地震,震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各行各业广大纳税人纷纷献出爱心,向地震灾区捐款捐物,表现出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人间真情。
高新国税局作为税收执法部门,不折不扣的执行和宣传税法中有关企业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就是对这些献出爱心的企业和个人的最好回报,也是对灾区的最大支援。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高新国税局首先积极向纳税人广泛宣传捐赠扣除的政策、方法、程序,在宣传税法的同时让纳税人了解到国家有关政策是鼓励公益性捐赠的。同时组织业务部门学习有关捐赠扣除的政策和具体操作程序,树立严格执行税法就是支援灾区的意识。高新国税局作为执法部门,用严格执行税法规定,让那些进行了公益性捐赠的企业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这就是对灾区最大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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