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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组建于1995年元月,现有干部职工62人,担负着西安市高新开发区3758户企业的税收征管工作。分局自组建以来,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连年高比例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税收计划,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1999年办税服务大厅被共青团陕西省委授予“青年文明号”;同年档案管理工作获“省一级先进单位”。1999年以来,分局连续四年同时被评为省、市国税系统“创佳评差”最佳单位;2000年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和本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局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市局下达的税收计划和本区经济税源情况,编制、分配、下达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区范围内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管理和减免抵缓退税的审批;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稽核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及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和检查。
(五)负责重点税源、纳税评估、核定税款、催报催缴、清理欠税、检查漏征漏管户和提供稽查案源等管理工作;负责零散税收的征收。
(六)负责税收会计审核、统计分析与延伸核算。
(七)负责本区范围内纳税人税务登记的变更、注销和年审、换证。
(八)负责本局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资产管理、审计、政府采购等工作。
(九)负责本局人事、纪检、监察工作。
(十)负责本局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队伍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局税收信息化的建设、管理、发展工作。
(十二)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
(十三)负责税法宣传工作。
(十四)负责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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