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程序
“税企通”智能短信服务系统
注册程序
一、填写申请单
1、到高新国税信息中心领《“税企通”智能短信系统注册(变更)申请单》,按照要求填写。(样表中红色部分为用户必填项目)

2、对于小规模企业的用户,还需领取《“税企通”短信零申报业务开通申请单》,按照要求填写。

二、递交申请单
1、《“税企通”智能短信系统注册(变更)申请单》、《“税企通”短信零申报业务开通申请单》均为无碳复写纸印制,1式3联。
2、《“税企通”智能短信系统注册(变更)申请单》填写完毕,经用户本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后,将“税务机关联”、“运营商联”一并交到指定地,注册“税企通”短信平台;用户自行保存“用户联”,作为凭据。
2、《“税企通”短信零申报业务开通申请单》填写完毕,经用户所在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法人章、单位公章后,将“税务机关联”、“运营商联”一并交到指定地,办理短信零申报开通业务;用户自行保存“用户联”,作为凭据。
三、注册要求
1、一般纳税人企业应按照办税人员、财务主管、其他办税人员、法定代表人的顺序,选择至少2人注册“税企通”短信。
2、小规模企业应按照上述人员类别选择至少1人注册“税企通”短信,并对此人开通短信零申报业务。
四、费用标准
1、每条短信一般不得超过70个字符(具体依各运营商规定),汉字、数字、字母、符号都算为1个字符。否则,系统会自动将其按照70个字符1条进行分割计算。
2、从“税企通”短信平台接收各类下行信息,每用户每月包月费用人民币10.00元。
3、向“税企通”短信平台发送各类上行信息,每条信息人民币0.50元。
4、目前的试运行期,向“税企通”短信平台发送各类上行信息,暂为每条信息人民币0.10元。(试运行期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五、注册方法(以下2种方法只需选择1种)
1、用户必须在递交申请单48小时内,联系88227899交纳注册费(每用户每年120元,服务公司提供地税局定额发票)。
2、用户也可直接用手机订制(每月从本人手机话费中扣除10元信息费,以本人话费单做为凭证,不再提供额外发票)。
六、咨询电话
1、业务咨询:高新国税信息中心029-88315164。
2、技术支持:029-88227899。
2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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